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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墙外的温暖阳光北京市延庆镇“阳光社区矫正”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0:24 法制日报

  今年38岁的张某曾经是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辛堡村的村干部,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走进监狱的大门。由于表现突出,他得到了假释。然而,出来后没有就业门路,一段时间内他连生活都成了问题。

  被接受为社区矫正对象以后,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的情况,多次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协调,使张某顺利地承包了村薯片厂,并帮助其签订协议、办好执照,还介绍

他到县经委学习企业管理。张某说,去年以来,他建立的650亩专用红薯种植基地年生产薯片60余吨,产值54万元,获利20万元,同时还解决了镇上百余人的就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的规定和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区县的5种服刑人员,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依法裁定假释、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经过一段时期的试点工作,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北京市18个区县全面开始了社区矫正工作。

  延庆县延庆镇由45个行政村组成,是县内人口最多的乡镇。用镇长胡玉民的话说,“人员成分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较多。”

  “为确保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我们去年提出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零指标’的工作目标”,延庆镇司法所所长高占华介绍,延庆镇97%的矫正对象都生活在农村,文化水平低,由于长期在监狱服刑,回到社会后公信度差,他们自己内心也有较多的失落感,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从而引发重新犯罪。

  针对这种状况,镇上成立了由法律服务员、心理咨询员、矫正对象行为监督员及社区矫正协管员组成的社会志愿者队伍,从矫正对象接收之日起,就做到责任到人、跟踪管理,分层次地制定帮教计划,根据不同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拿出具体、可行的矫正方案。日常工作中,定期和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情况,做好谈话教育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适时组织公益活动和进行相关学习。对于矫正管理效果,镇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抽查、考评,并与责任人的工作业绩挂钩。

  然而,矫正工作的一大难点在于,矫正对象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困难,就业无门。为此,延庆镇制定了《延庆镇社区服刑人员临时救助与安置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矫正对象给予救济,对符合国家政策的矫正对象按时办理低保。把矫正对象的安置工作列入社保所再就业工程,鼓励个体经营,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技能培训,为其谋生打下基础。此外,针对农村的特点,还注重解决好回归人员的口粮田、必要的住房等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为完善“阳光社区矫正中心”外围基地,探索矫正对象过渡性安置途径,镇司法所还与当地果品中心进行合作,将果树场公益劳动基地发展成集公益劳动、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社会化管理于一体的试点基地。

  截至目前,延庆镇累计接收的55名社区矫正对象中,自谋职业29人,镇政府、村委会帮助安置26人,其中救济矫正对象4人,并为2人办理了低保,就业率达到100%,无矫正对象参与上访、闹事,重新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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