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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 行人过斑马线司机必须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1:45 武汉晚报

  据重庆晚报报道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须停车让行人先行。日前,重庆新的《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此规定。

  车过人行横道减速

  《条例》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应当停车让行。同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违者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行人先行不是乱行

  不过,“行人优先”也不意味着大家可以随便乱穿公路。该《条例》规定: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在距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走。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过人行道;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在确认安全后通行。

  违规的行人,将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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