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有围标、陪标、骗标等行为5年内不得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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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2:54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5月21日电(记者邓苏勇)工业重镇广西柳州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规定》,将实行严格的诚信准入制度,有围标、陪标、骗取中标、不履行合同义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的,将予以记录并严肃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将暂停其5年在柳州参加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按新规定,柳州还将试行担保制度,由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 付担保,以防止偷工减料、减少必要的安全施工措施和设施、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行为。新规定要求,凡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可行性研究及方案必须有多个备选方案供决策参考。所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确需划分成若干部分或标段的项目,应合理划分并由一个承包人完成发包,发包人不得再将其分解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通过降低单项工程造价、隐瞒工程量等办法,规避公开招投标。违者将对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完)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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