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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市财政每日补贴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5:2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21日电 广州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制度7月将启动, 广州市财政局已经安排了130多万元资金,对参加见习活动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日15元的见习补贴。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活动的通知》规定,对在广州地区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并具有见习条件、确有用人需求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意向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作为见习单位;见习学员一般则是毕业意向落实工作单位

且进行了未就业登记,并具有符合见习职位要求条件、与见习单位有就业意向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见习学员适当的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市财政给予每名见习学员每个工作日15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最多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见习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期满后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市人事局核准后,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划拨。据悉,见习期限一般为1个月,如果见习学员和见习单位确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超过双方约定的见习期仍继续使用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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