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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83岁老太见义勇为树起一面旗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6:53 南方网
  南方网 程春荣

  面对持刀歹徒、受伤的11岁女孩,一个83岁的小脚老太太能做什么?4月28日,在沈阳市苏家屯浑河农场三分厂,83岁的王桂莲老人独自救下一名11岁的小姑娘,自己身中7刀。5月19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区委举行了表彰大会,王桂莲老人也成为我国有记载以来年龄最大的见义勇为者(5月21日《成都商报》)。

  83岁老太面对歹徒临危不惧,其身上绽放出的是我们推崇的主流价值观。时代需要

英雄,社会呼唤正义。王桂莲老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壮举,给社会树起了一面旗帜。

  然而,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典型案例中的淡漠却不时让我们感到寒心。如媒体近来报道的:“农妇遭遇车祸,民政局长见死不救”;“男子天桥上欲轻生,围观者催其快跳不要浪费时间”;“外来工与小偷搏斗中左肋被捅穿,在场乘客无一援助”等等。这些事件中看客们冷血的人性,让我们感到了“绝望和悲凉”。商品社会一些不良的思想观念荼毒了个别人的心灵,使这些人的“血液变冷”,道德失范……鲜明的对比之下,沈阳83岁老太王桂莲义举让我们感佩有加。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说,表现在王桂莲身上的美德,对于治疗一些人欠缺社会责任的社会疾患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83岁老太见义勇为对广大群众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对那些明哲保身的人来说是一次强烈的震撼,对歹徒更是一次有力的打击。

  事实上,社会公德还需要法治精神的维系和加强。据报道,全国已有50多个地市出台了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法规。近年来,全国及许多省、市均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声势浩大的表彰,那些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先进人物受到了人们的尊敬。正是这些普通人,以事实告诉国人,我们的社会真善美仍是主流。

  而帮弱扶困、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社会永恒的精神价值,其淡化乃至消失却是可怕的。但对于看客来讲,作为公民,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对等的。在他享受公共权力机构赋予他自身安全的同时,他也要履行维护公共安全的义务。面对发生危及他人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违法和危险行为时,不希望他能冲上去,但至少他能拿起电话拨打110报警。因为,把自己不能制止的危险交给有能力制止的公力机构处理,这应当是作看客的最低的一个底线。

  同样,社会公德需要大众的宣扬和呵护。只有让善良的力量占据道德的制高点,丑恶才不会抬头;邪不压正,社会才能稳定、安宁。沈阳83岁老太王桂莲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和奖励5万元,就是对社会正气的弘扬。

  善有善报,所以才有了后来的效仿者。若善而无报,或者善而恶报,都是对行善者乃至社会的最大打击。社会价值取向应与社会需求协同一致,因此,如果我们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那么,给予见义勇为者的回报就应反映出整个社会的认同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从制度上、法律上给予见义勇为者一定的保障是非常必要的。(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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