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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两极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7: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黄煌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今日获悉,省财政厅近日下发明文通知,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严禁超标准、超基数缴存公积金。

  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陈为民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

金缴存比例为6%%-10%%,市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以省政府审批的标准为准,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实发月平均工资(月实发工资超过当地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以3倍计算)。

  “以前确实存在一定的混乱,有些垄断性的行业所交的住房公积金甚至达到20%%-30%%,而有些效益较差的企业也存在着少交甚至不交的情况。”陈为民表示。

  而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相应政策措施应运而生。

  另据了解,对于文件下发之前超比例、超基数缴存的公积金,将由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清算,超比例、超基数缴存的公积金应抵顶以后各期应缴住房公积金。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统一按照不高于年末贷款余额的2%%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年末贷款余额2%%的,超额部分将予冲回,不得逐年重复计提风险准备金。

  今后,仍然默许、支持部门和单位超标准、超基数缴存公积金的,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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