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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宅实行“一户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7: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刘永春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从今日召开的省建设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1日开始,《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省将对商品住宅质量在售前进行“一户一验”,检验合格才允许上市。据了解,住宅是目前市民购买的最大宗商品,而现在房屋买家对建筑质量却只能被动接受。“一户一验”等于给每套房子建立一套档案,将大大减少住

宅质量方面的投诉,发现质量问题,有据可查。

  据悉,以前住宅竣工验收粗放,除屋顶、底层质量必查外,其他地方只作少量抽查,致使质量难以保障。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去年就接到住宅质量投诉754起,在各类投诉中位居前列。其中渗漏、开裂已成为目前住宅质量投诉的主要内容,实行“一户一验”制度将促进住房工程质量的提高。

  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一户一验”制度,在商品住宅上市前就把好质量关。省建设厅制定并即将实施的《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分户验收,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文件规定,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而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获悉,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主要涉及下列九类: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和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等。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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