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校车贴标志 线路须上报备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4:57 重庆时报

  

校车贴标志 线路须上报备案(图)

  校车应车况良好

  

校车贴标志 线路须上报备案(图)

  车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限30日

  

校车贴标志 线路须上报备案(图)

  交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时报图形李娟制

  本报讯(记者汤伟)历时近1年半、经过3次修改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日正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有何特点,市民要注意什么,市公安局主管交通的副局长张志维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

  《条例》从2005年进入立法程序以来,交警总队立法小组先后走访了我市13个区县调研,经3次修改,最终进入审议程序。张志维称,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比较完善,我市这部地方法规对原则性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使之变得更具“重庆特色”。

  《条例》规定,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线处的人行道,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

  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方便轮椅通行,确保残疾人出行安全畅通,从细微之处保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

  校车管理首次写进地方条例

  《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自备或者租用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保持车况良好,,喷涂或者放置“校车”标志,车辆、行驶时间和线路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解读:我市首次将校车管理写入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范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同时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严格校车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临时通行证最多管30天

  《条例》规定:临时通行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30日;确需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30日。

  解读:在我市,凡涉及到交通管制或大的交通组织调整时,都将产生一些“临时通行证”,但因种种原因,临时通行证的管理存在混乱。对此,《条例》做出明文规定。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应进行公示。

  交警须在3分钟内出警

  《条例》规定:市机动车牌号实行计算机公开随机选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在3分钟内出警,并立即赶赴现场。

  解读:《条例》出台以后,全市交警必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做到熟记常用条款。交警总队同时要求,《条例》正式实施前,全市交警须统一考试,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民警将一律取消上岗执法资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