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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为大 利民为先 安民为本——黔南州狠抓信访督办的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7:34 贵州日报

  近年来,黔南自治州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亲民为大、利民为先、安民为本”的理念,把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当作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的重要环节来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事要解决”的落实,有力促进了该州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营造“事要解决”的良好环境

  自治州委、州政府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列入县(市)党委、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恶劣影响,取消该县(市)参加评优受奖资格;

  推行党政领导坐班接待和干部下访制,把处理群众忧、难、急、怨的信访问题作为考察干部亲民爱民、关心百姓、对大局负责、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志,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通过排查分析容易诱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和隐患性问题,州、县、乡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成为第一知情人,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包案组织协调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了推进问题的解决,先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三次较大规模的“万名干部下基层,心系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五个专项工作班子进驻重点企业、重点移民库区、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为解决和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提高“事要解决”的工作效能

  完善办案规则。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州总结了历年来信访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分析了长期困扰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复访、闹访、缠访问题,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信访问题终结处理办法(试行)》、对信访问题的办理、复查、复核作了具体的规定。一方面,规范了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另一方面,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经过办理、复查、复核三级处理后视为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不服,仍以同一理由提出诉求,信访部门不再受理。对这部分信访人建立专门档案,将历次处理的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

  实行领导包案督办。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州采取的做法是:中央和省交州办理的信访事项,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督办;省、州交各县(市)办理的信访事项由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督办;州、县(市)信访部门交有关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由部门主要领导督办。在信访事项办理上形成了较完整的“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整合办案力量,对一般的信访事项,由基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解。近年来,州内近3000个村(居)委会在群众公推的基础上,聘请了4000多名寨老、1000名退休人员为调解员,基层组织依托这支队伍调解了大量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对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案情较复杂的信访事项,组织联合调查组和专门工作班子调查处理。

  加强督查督办。凡是上级交办和本级立案交办的案件,均以文件和表格的形式明确督办单位及督办人、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办结期限。并按季度检查通报办结情况。对到期未办结的案件进行实地督查,分析查找原因,商讨处理办法。对在督查、督办中发现处理明显失当的案件,对照政策,提出纠正意见。为保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真正得到妥善处理,该州以《人民群众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的形式,由信访人签署意见后反馈给交办单位,掌握信访人对问题处理的意见。

  确保“事要解决”的落实

  在处理群众信访具体问题时,该州坚持实事求是,立足于问题的妥善解决,工作中既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又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尽最大的努力让当事人满意或接受。

  去年4月中旬,罗甸县红水河镇部分群众因对龙滩电站库区移民搬迁安置补偿有意见,在少数人的挑唆、裹胁下,有近300人到省上访。州、县(市)及时做工作劝返后,对库区移民提出的43个问题,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逐一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属实的库区实物指标调查粗糙、漏测漏登、误测误判等问题,采取了补救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组织千名干部深入库区村寨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县财政拨出80万元专款,帮助移民解决困难和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补偿标准低、政策不统一等问题,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作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的建议意见;对部分移民提出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问题,虽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常理,在不违背政策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处理,从为民办实事上加以解决。由于从实际出发,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库区的稳定。

  去年8、9月间,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沿线的龙里、贵定等县部分群众对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反映强烈,当地党委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土地征用补偿中集体提留部分作了适当调整,降低提留比例,让利于民;对邻近铁路但未征用、农民又不能耕种的边角地块,经协商作适当补偿,尽量照顾到群众的利益。对一些事出有因而当事人提出过高要求导致久拖不决而长期上访的问题,进行个案处理,尽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作者:蒙祥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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