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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出“屎招”破坏哥哥生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审判弟弟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二审法院考虑到当事人是兄弟关系,调解由弟弟赔偿9000元。

  本报中山讯(记者王锋 通讯员李志金)为争夺生意,弟弟竟在哥哥店前泼洒粪便。中山市中院近日调解,弟弟因侵犯哥哥合法经营权赔偿9000元。

  中山市三角镇某村的阿新把自家屋子改建成一间大排档,打上“自家新鲜鱼、鸡”的招牌,生意红红火火。看着哥哥生意很好,2004年年初,其弟阿才在紧挨着哥哥的店的地方也开了一间大排档。

  由于哥哥店子已经营了5年,招牌很响,顾客大都光顾哥哥的店,弟弟的生意有点冷清,于是开始妒嫉哥哥。

  2005年5月,5个顾客在哥哥店里吃完饭后准备离开,却发现停在弟弟空地的摩托车被人戳穿轮胎;同年6月,一根粗大的树干“从天而降”,横摆在到哥哥店子的必经之路上——不少人认为这是弟弟干的,哥哥前去兴师问罪,两人吵了一架。

  2005年7月15日上午,弟弟一气之下在杂物上面淋上粪便,使周围臭气熏天,恶心的臭味使前来光顾的客人扭头就走,哥哥的生意大受影响。哥哥拨打了城管执法所电话,执法人员责令阿才立即清理现场,阿才无奈照做。7月29日,阿才挑了一桶粪便,放到离哥哥店门2米左右的地方,不料被侄子撞到。哥哥气愤不已,无奈,他把弟弟告上中山市人民法院,要求弟弟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

  法院一审认为:弟弟因妒忌哥哥,故意采取泼粪便等方式干扰其经营,导致哥哥的食店名誉受损,营业收入减少,因此侵害了哥哥合法经营的权利,于是支持了哥哥的诉讼请求。弟弟不服,向中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近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既是邻居又是兄弟关系,中山市中院主持调解,阿新与阿才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确认阿才有一定过错,由阿才赔偿阿新损失费9000元。

  兄弟俩达成协议后还表示,以后将和睦相处,公平竞争,打理好各自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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