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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4元医疗费可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9:31 南方日报

  深圳实施全国首个劳务工医保办法,解决数百万人看病难看病贵

  个人月缴4元医疗费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黄伟吕冰冰薛亮)来自重庆农村的张成、陈菊花夫妇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夫妇俩在参加深圳去年开展的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后,妻子陈菊花近日得了重感冒。这一

次,他们没有随便去药店买些药吃,也没有光顾小诊所,而是在公司所在的社康中心打针吃药。因为有了医保记账,最后,自己只掏了25元。“看重感冒花这些钱,不算贵”,夫妇俩很满意。

  在深圳,目前和张成夫妇一样参加这个项目的外来工人数已达130多万。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深圳市政府本月17日颁布实施《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根据计划,到今年底,这个数字将增至300万;到2010年,全市覆盖率将不低于80%。深圳数百万劳务工将依法享有医疗保险权益,其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劳务工所制订的医疗保险办法。

  《办法》规定,深圳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均可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8元,劳务工个人缴4元。缴交的保险费中,6元作为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该保险项目能够满足劳务工的基本医疗需求,近八成门诊费用、六成住院费用均可报销。

  作为特区,深圳是全国最早拥有外来劳务工的城市,现有外来工达六七百万人。由于现有医疗险种缴费较高、劳务工收入较低、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等因素,劳务工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尤为严重。

  鉴于劳务工群体年纪较轻,大病诊疗不多的特点,新险种“门槛”较低,实行低缴费、广覆盖;参保人小病在定点医院下设的社康门诊就医,大病上医院。自去年3月以来,深圳市政府先后在10个街道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一年多来,参加企业6524家,参保人数133.8万人,定点医疗机构145家,基金收支平衡,员工、企业反映良好。

  深圳市劳动社保局局长管林根强调,试点时期参保带有自愿性,这次在全市推行则带有强制性,目的在于让深圳数百万劳务工都享有医疗保障。

  专家表示,深圳是劳务工较集中的地区,劳务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带来的矛盾较早显性化,从国家发展战略考虑,解决这个问题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深圳对此问题的先行先试,其标本和示范意义无疑是十分明显的。

  相关解读见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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