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车时红灯你会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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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9:52 新文化报 |
本报讯(实习记者 米川 记者 胡占山) 昨日,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周光辉从“不乱闯红灯”这个日常生活角度,解析了以法治国之道。 制定法律的人往往带头违反 周光辉1992年到美国留学时,一个美国学者开车去接他,美国学者提醒他系上安全 带,并说“这是法律”,周光辉愣了一下,学者说:“这是为了你的安全!”在周光辉住处的马路对面有个超市,他每晚都要过马路去买东西,当地人只要看见红灯不管有没有车都停下来,他当时很不理解。房东老太太说了句话:“一切犯罪都起源于侥幸心理,你这个人不可靠,只有在别人监督的时候才遵守法律!”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长春,周光辉带着老外参观市容,司机闯进了单行线,老外觉得违反了法规,可司机指着车上“交通监理”标识说“警察不敢管我”。他指出,法律需要尊守,但在我们这往往出现制定法律的人带头违反法律的现象,小号车、警车、军车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类似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癌症。 一字之差理解相差万里 在本次讲座中出个小插曲,因一时疏忽,工作人员将周光辉的讲座题目《如何理解依法治国》误写成《如何理解以法治国》,一字之差,周光辉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有了法律不等于实现了法治。周光辉说,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成文法规的国家,封建社会皇帝也用法律治理国家,那是“以法”治国,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说到底就是要使所有人,包括政府的权力都要纳入法律的控制之下,这是“人治”和“法治”的根本区别。“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虽一字之差,但对法律的理解就相差万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