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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返还就得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0: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濮阳讯清丰县一商场为促销商品,推出购买千元以上商品五年内返还200元的活动,并签订承诺书。两年后该商场却拒不履约。昨日,记者从清丰县工商部门获知,经协调,该商场赠送了客户价值200余元的电饭煲。

  据介绍,2004年4月18日,清丰县固城乡农民王某在清丰县某商场购买了一台价格为1380元的“新飞”冰柜。由于搞促销活动,商场“承诺”:凡在当天购买超过1000元商品的

顾客,均享受五年内返还200元的优惠。不久前,王某按要求去该商场领取返还款时却遭拒绝。对此,王某认为,该商场单方面违约属欺骗行为,双方因此发生矛盾。经清丰县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该商场赠送给王某一价值200余元的电饭煲。□记者陈伟通讯员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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