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不能忽视“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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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0:37 贵州都市报 |
省消协统计,今年一季度,电力、通信服务投诉问题突出——— 日前,记者从省消协获悉,公共服务行业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新的投诉热点,而根据统计显示,公共服务行业普遍存在不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 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协受理服务类投诉278件,绝大部分都是针对电力、医疗、安 装、通信等行业,其中又以电力服务问题最为突出,此外,对通信服务行业的投诉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71%。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我省公共服务行业在逐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但由于监督力量不是很强,许多方面还有待改进。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消费者不能在公共服务行业中充分享有选择权和知情权;其次,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理念及方式不能完全适应消费者的需要,在人性化、个性化、细心化服务上和消费者的期望还有很大一段差距;三,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职能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企业还没有对自己的服务体系及职能作进一步完善;四,公共服务行业的计量和计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如消费者对供水、供电等企业提供的计量仪表在购买和安装方面就缺乏应有的选择权及监督权。 省消协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公共服务行业对消费者需要了解的信息告知不到位,消费者不能进行选择,从而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公共服务行业应对商品和服务进一步透明化,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