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纳税大户就该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0:48 贵州都市报

  政府的支出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来自于税收,如果用来源于社会的税收奖励纳税大户,就意味着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漠视和剥夺

  安徽省民革近期在一项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安徽省一些市、县政府给予纳税大户不同形式的物质奖励,奖励起点大都在几万、几十万元以上,有现金奖励,也有实物奖励。省民革建议,应立即叫停重奖纳税大户的做法(据5月21日《新安晚报》)。

  从被奖励者获益的角度考虑,重奖纳税大户无疑是一种锦上添花的行为。这是因为,纳税大户本身就是收入大户、赢利大户,此时,如果政府再动用重金予以示范性的奖励,就将给予他们第二次获利和扬名的机会。这种现象,不就是锦上添花吗?

  本来,锦上添花虽不如雪中送炭更具边际效应,但也毕竟是增加华彩,展示榜样,不至于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比如,在评选劳动模范时,将风光八面的刘翔列为提名对象,就是如此。但是,在政府重奖纳税大户的锦上添花的行为中,却因奖励由头和奖励方式的错位,不可避免地要引起争议,甚至可能造成种种与奖励者期待值不符的反面后果。

  首先,奖励的由头是错位的。对于完成纳税义务者,他们只是完成了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并未作出额外的值得奖励的付出。而且,对于所有守法的纳税者而言,他们的纳税意识并无高下之分,即使他们的纳税额大小不同,但其内心那份对税务的尊重却是相同的。如果纳税大户应该被奖励,那岂不是如奖励遵守交通规则的汽车,而不奖励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一样牵强和奇怪?

  其次,奖励的方式是错位的。诚然,在诚信纳税还未成为所有经营者的共识,在偷税漏税丑闻还层出不穷时,对纳税大户进行奖励有助于树立光荣的典范。但是,这种奖励应当是荣誉性的,而非物质性的。因为,政府的支出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来自于税收,如果用来源于社会的税收奖励纳税大户,就意味着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漠视和剥夺。

  政府重奖纳税大户的用心是明显的,在一定时期也会产生正面的效果。但错位的锦上添花的行为,决定其举措不能名正言顺。其实,在培养纳税者纳税意识时,完善的制度和正面的奖励一样重要。如果没有了完善的制度,就算正面的奖励再诱人,还是可能难抵偷税漏税的收益。此时,重奖有什么意义?用制度监管,用褒扬促进,才能使纳税成为人们的自觉。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