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感慨于记者与敲诈划上等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2:00 光明网
陈旭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据新华网5月15日晚)

  仔细留神,笔者有两个发现,一是被通报的这几名记者不是一般的记者,而是记者里面的领导。他们分别为:《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原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中华工商时报》社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经济日报农村版》原浙江记者站副站长卜军和《中国工业报》社原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二是他们全是中央机关或部门的驻地记者,而不是地方报刊的记者。这就不由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这些中央机关的驻地记者站长们之所以能在地方和基层胡作非为、敲诈勒索,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中央机关报社的牌子做掩护,才使他们敢于拉大旗做虎皮,利用报社的招牌和赋予他们的权力从事明目张胆的敲诈。恐怕谁都不敢相信,当堂堂堂正正的中央级大报的记者们和敲诈勒索划上等号的时候,人们真不知道他们应该是敲诈勒索犯罪分子,还是新闻媒体的记者呢?

  说实际一点,查出和通报的这几个记者站长,不过是冰山的一角,甚而连一角都不够,只能是九牛之一毛。现在,“防火防盗防记者”已是基层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记者”,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之一。他们到基层采访时、拉广告、拉赞助、搞有偿新闻、甚至从中为自己索要一些小费,基层单位一旦伺候不周,顺手就能为你写篇批评报导勒索一下。之所以能出现这些问题。关键在于这些年的新闻已经和利益联姻,吃新闻这碗饭绝对是有利可图,甚至是名利双收的好行当。记者联系到广告,回去后有提成,搞有偿报导当然更有利图。抓住个别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成一篇批评报导后,单位的领导也就慌了手脚,甚至直接给他们钱物,把大事划小、小事划了。一些记者从各方面捞取实惠和好处后,就越来越胆大,开始诈骗和勒索,向基层索要好处。一旦败露之后,也就成了阶下囚。

  出现敲诈现象的事情发生在记者身上,根子还在报刊社,记者是报刊社和自身利益面前的既得利益者和牺牲品。大部分报社的经营体制和牟利方式把记者推到了这个风口浪尖上。非法牟利牟取成功后,他们是“记者”,失败后他们就成了“敲诈犯”。这是一些报社和记者本身的悲哀,也是我们社会的一种病痛。

  何日不再防记者,记者能否像前些年那样公正采访、如实报道已经成为公众的一种奢望。新闻主管部门和各报刊社是到了对一些记者认真整顿和清理的时候了。然而,更重要的是要从报刊社自身建设抓起。在公正和利益面前,摆正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记者的犯罪,使他们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而不应成为去向人民敲诈勒索的罪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