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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情披露应踩住网络谣言的“步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4:02 云网

  蔡方华

  浙江金华一男性网民在网上散布谣言,声称“金华惊现多起连环杀人案”,一时间闹得金华鸡犬不宁,很多单身在家女子晚上连窗户都不敢开。近日,当地警方拘留了造谣者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市民“治安形势平稳”,金华市民想必能够就此安下心来。

  个别网民编造的谣言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当然与网络的传播特性有关。通过转贴、邮件、即时聊天工具发送等方式,一个查无实据的谣言很快就能覆盖数量广泛的人群,进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影响。国人第一次对此深有体会是在2001年南充血案发生的时候,那年5月,由于当地多名学生相继被杀,网络上开始出现黑社会报复杀人的谣言,当地人事后形容说,那谣言就“像一支恐怖之箭,射穿了南充每个师生的心”,南充因此变成了一个人人自危的恐怖之城。在当地警方侦破了系列杀人案之后,谣言终于得以平息,南充人民才得以继续安居乐业。

  虽然网络谣言的“公信力”很低,但是,只要谣言涉及到一个地区的治安状况,人们往往宁可信其有,这是因为,治安状况和罪案的发生涉及到公众的安全,当人们很难从权威渠道得到可靠消息的时候,他们就只能通过提高戒备级别来实现自我保护。南充血案尘埃落定之后,媒体曾经反省说,南充之所以被恐怖笼罩,当地公安机关“不破不报”的信息披露机制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如果公安机关及时公布案情,不但能够提醒市民防范不法侵害,也能杜绝小道消息的泛滥。

  最近几年来,一些城市的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警情发布制度,权威机构定期发布的治安状况对民心安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警情披露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缺陷,首先它不是一项普遍性和常规性的制度,不少地区的公安机关还没有养成良好的信息公开习惯,比如佳木斯系列未成年人被害案中,当地公安机关就一直忽略了警情的发布。如果警情披露只在少数大城市实行,小道消息就还会找到自己的流通渠道,就难免还会有中小城市在谣言中陷落。

  此外,公安机关对网络舆论还不够敏感,警情披露的时效性也有待加强。很多地方虽然已经有了警情发布的机制,但仍然停留在每月播报一次的水平上,这种迟缓的披露方式与网络时代的信息快速流通极不匹配,也就是说,权威消息远远跟不上网络谣言的步调。金华的“连环杀人”谣言4月下旬就出现在各大网站,市民的生活已经深受其扰,但当地警方迟至近日才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个“时间差”无疑给小道消息提供了极大的生存余地。

  每当重大的刑事案件发生时,公众最希望第一时间从公安机关获得可靠消息,但这样的期待还很难从现行的警情披露制度中得到满足,许多媒体在报道热点事件和可疑案情时,最后总会援引警方“无可奉告”、“不便透露”的发言作结。公安机关的讳莫如深,只会加剧人们的猜疑与担心,只会给公众心理与社会的安全感投下阴影,这一问题应该得到充分的认识。

  警情的及时披露是一个安定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应该更有追求、更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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