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以"雅虎"中英文名称注册 香港一公司被要求更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5: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2日电据美国世界日报消息,全球最大入门网站“雅虎”(Yahoo!)公司,入禀香港高院,控告一间以“雅虎”及“Yahoo”为中英文名称的香港注册公司,指被告名字带影射成分,要求法庭禁止被告再以“雅虎”及“Yahoo”为名及更改公司名称。

  本案被告美国雅虎国际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英文名为USA Yahoo Int'l Culture Publishing Limited,是一间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在将军澳一公屋单位。

  原告Yahoo! Inc.在入禀状中表示,原告的英文名称“Yahoo!”和中文名称“雅虎”,早已为全世界数以亿计的计算机用户所熟悉,原告已在香港将上述中英文名字注册成商标。

  由于原告商标拥有知名度,公众会受被告的名字误导,以为被告的业务与原告有关,故原告要申请强制令,禁止被告使用现有名称,并强制被告改名及赔偿原告因事件所承受的损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