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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疗企业进行商业贿赂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6:39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5月22日电(记者石新荣)贵州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将依法处置甚至吊销其许可证,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记者从22日召开的贵州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贵州将采取多种形式,在自查自纠和从严查处医疗企业商业贿赂案件过程中,积极

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管理层面上,积极推进医疗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实行“一门受理、抄送相关、限时审批”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审评审批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建立反商业贿赂承诺制,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公开向社会做出反商业贿赂承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也要和有关部门签订承诺书,做出不进行商业贿赂行为的承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并获取不正当利益;承诺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不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据了解,此项治理工作为期近一年,着重查找2003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查找食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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