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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1:03 光明网-光明日报

  美学与中国现代性历程

  张法在《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撰文认为,中国美学从20世纪前半期的四模式,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的本质的四派,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四种演进关结,基本上是在世界主流文化影响下的一种中国现代学术建构。当中国经历一百多年的奋斗而进入和平发展的态势,且处于一个全球化时代多种文化并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的时候,一种把中国美学资源在

理论上融入世界学术通用规则,以重建中国现代美学的本土形态,或许象征了中国现代性的另一面。它重在打通中国传统与中国现代,沟通中国与世界,一方面把中国资源与现代学术的已有通则相汇通,另一方面在这种汇通的基础上凸显出一种中国理论形象,让这种中国理论形象为一种新的全球化时代的学术通则作出中国文化的贡献。

  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现代化的对接路径

  孙光妍在《学术交流》2006年第4期撰文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对接之间存在困境,困境的形成主要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重法制轻法治、重集体轻个人、重和合轻冲突、重德(礼)轻刑(法)等特点,并长久以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冲突。困境的消解,不能靠简单地移植西方法律,也不能仅依赖于本土资源自生,而应该通过以下几条路径:1)培植现代法律意识,去除“人治”观念,培育起真正的“法治”观念,形成民主、平等的共识;2)建构市民社会,激活契约精神;3)在立法环节上完善现代法治的同时,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加快司法现代化的进程。通过这些路径和步骤,推进法制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

  何谓“审美”

  王元骧在《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2期撰文指出,长期以来,学界对于康德的审美理论多有曲解和误解,特别是以他的审美无利害性的思想为依据,否定文艺作品的思想和意义,把美当作是一个纯粹的形式问题来理解。其实,康德提出审美无利害性的真正意图是:在思维方式上,为人们在物质世界之外建构一个“静观”的世界,使人在利欲关系中有所超越;在人学目的上,可以沟通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把人引向“最高的善”。其用意都是为了使人摆脱物的奴役,保持人格独立和尊严,完成自身道德人格的构建。正确理解和评价康德的审美理论,不论对美学、文艺学的理论建设还是对实现人的自由解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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