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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祸从口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1:59 新晚报

  口述 李洪海 见习记者 温鑫 整理

  口述者介绍:李洪海(化名)40岁,鸡西监狱在押犯人,因犯入室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我因一次欠嘴而被囚禁10年,也因这次欠嘴失去了我最爱的妻子和儿子。

  我是在一个小县城长大的孩子,当时我家的条件也能称得上一流。23岁那年,我如愿拿着父母借给我的15万元来到省城哈尔滨,说是借的钱,其实父母从来没想过我能再把这些钱拿回去。我在哈尔滨的一个商店租了个床位,开始卖衣服。也正是在这里,我结识了打工妹红红,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在哈尔滨工作2年,我的生意如父母当初所料,经营不下去了,于是我和红红回了老家。我在林区找了个零活,工作很轻闲,每天就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过得那叫一个滋润,就是有时候见到朋友受欺负,我总忍不住“拔刀相助”。一个冬天的晚上,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们夫妻俩弄醒,原来是我的两个刚从“笆篱子”出来的哥们儿,带着另外两个被他们说成是朋友的人来我家借住,他们毫不客气地在我家又吃又喝待了一周,红红一直耐心服侍。一个酒醉的朋友要我说出我们林区谁最有钱,我当时没想太多,指着窗外东头随口说了一句:“靠山吃山,我们这里当然场长最富呗。”朋友把3两白酒一饮而尽,又使劲抽一口烟说:“抢他一把行不?”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第二天,我照常上了一天班,下班回家后,看见那4个人趴在窗台上,对着场长家方向比划,眼神有点穷凶极恶的样子,我害怕他们今天真抢劫要带上我,于是我主动承担起妻子的工作———上山劈柴。谁知我刚要走就被他们拦住了,要我带路去抢劫。我一再推脱下,他们答应只要我指准具体位置,他们就自己找去。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们闯进场长家,刺伤场长并抢走了2000元钱后逃走。打车逃跑时,4个人身上的鲜血引起了出租车司机的注意,到达火车站后,司机立刻报警,4人全部落网。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4个人居然说是受我指使,还带着警察来我家抓我。我被当地法院以入室盗窃罪判有期徒刑10年。

  入狱后红红每周末都来监狱看我,除了她,7年里会见证上没出现过别人的名字。我不忍心再让她过这种非正常的生活,她应该有自己完整的家。于是我提出离婚,苦口婆心地劝了几个钟头,可红红一直摇头。最后我在监狱里写了起诉书,不到两个月,法院就判我和红红离婚了。这些年中我想了很多,其实让我坐牢一点都不冤,当初由于我的一句话,场长幸福的家被弄得家破人亡,我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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