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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须先修满足够学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2:24 新闻晨报

  □记者张智丽

  晨报讯随着知识半衰期越来越短,知识更新速度也逐渐加快,本市职称评审改革启动“知识更新”工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才能进行职称评审。上海市人事局昨天宣布,这一改革先在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即经济师)中试行,今后将逐步扩展到工程、商务等其他领域。

  根据这一改革措施,从2006年起,将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各单位也可将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作为经济师聘任的参考依据。

  记者从承担继续教育的上海干部培训中心获悉,继续教育以3年为1个周期,共24个学分96个学时,内容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形式等三个模块,选修情况将被记入由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考虑到改革前后的过渡问题,有关文件还规定:申报参加2006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8个以上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申报参加2007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16个以上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申报参加2008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24个学分。同时,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修相关学分。

  市人事局副局长陈皓表示,这一模式将逐步推广到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最终形成一个继续教育体系,让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在此过程中更新、积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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