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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年检"不合格要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2:24 新闻晨报

  □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上海市卫生局昨天透露,全市2400多所医疗机构,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今后将每年校验一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每3年校验一次。市卫生局将对校验结果公示,年检不合格将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校验的内容包括依法行医情况、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医疗收费、医德医风等。如果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违法执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抗拒或者阻碍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都不能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校验后分准予校验、暂缓校验和不能通过校验三种情况。其中规定,医疗机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或者有关诊疗科目标准、限期改正期间、停业期间、现场审核或评审不合格、在同一年度因同一案由被卫生行政部门予以2次以上罚款处罚、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市卫生局负责人昨天表示,推出此举是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清理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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