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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义务教育学位普及每个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2:34 江南时报

  昨天,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06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详细阐述了今年秋季入学实施的免费义务教育细则。据介绍,为了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了解自己施教区的免费公办学校学位,苏州市教育局决定于2006年5月31日统一在校门口和学校网站公布本学校施教区。家长可以通过到学校门口查看、上学校网站、拨打咨询电话等方式了解自己子女免费公办学校学位。

  外来子女符合条件也免费

  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于2006年9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市区小学、初中入学的免费对象确定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在规定施教区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可以享受免费政策。此外,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并符合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政策。三个条件为:一是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在公办学校就读满两年;二是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三是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以及经市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

  按照苏州市免费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新实施的免费义务教育项目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规定的五项收费中的三项。具体为:一、小学阶段:杂费90元;信息技术费20元;讲义费8元。二、初中阶段:杂费130元;信息技术费30元;讲义费15元。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本市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同时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外来人员子女并不一定能满足免除借读费的条件。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入学免除借读费需提供的材料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户口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暂住证;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采取多元化方式遏止择校

  截止2005年底,苏州市区的优质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均占75%。优质教育资源的大面积覆盖,从本质上抵制了学生和家长的择校心理。此外,本市常住户籍并在规定施教区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才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根据“公办吸纳、定点吸收”的原则,今年所有公办学校都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吸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2006年,苏州市区公办学校吸纳外来人口子女的比例不低于60%。据介绍,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苏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同等对待;户口不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吸纳,定点吸收,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作为“地段生”进入定点初中校。

  各中学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学额,按施教区招生。任何学校均不得对依法就近入学的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的书面考试、测试等。

  五校招生继续以推荐为主

  据介绍,今年立达学校、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和苏州中学园区校等学校的录取工作,继续采取推荐(即五校招生计划的20%,按沧浪、平江、金阊和市直属小学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上述三区及市直属小学)与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在市招办的管理和指导下,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录取,收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关于今年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及施教区确定详情,请看本报姑苏便民版。)

  戴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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