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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走200米丢一条命 长沙一年38人横穿马路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2:53 红网

  6人同行5人选择地下通道——安全

  1人横穿五一大道惨遭车撞——身亡

  长沙一年有38人因横穿马路身亡,98人受伤

  横穿马路在全国不少地方被称为“中国人的一大陋习”

  红网5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平平) 金可艾横穿马路被车撞击当场身亡后,李志银懊悔不已抱头痛哭。但任其再怎样“悔青肠子”也挽不回金可艾的生命:5月21日晚11时,五一大道五一新干线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台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将正横穿马路的金可艾撞飞20米,金当场死亡。

  在李志银看来,悲剧本可避免:当时工友6人都要穿过五一路抵达五一新干线楼下——5人选择橘子洲大桥(原湘江一桥)东端地下通道,金可爱则选择了横过五一路。经记者测量,事发点离橘子洲大桥东端人行通道200米:对金可艾而言,这200米是他生与死的距离。

  横穿马路被撞死

  湘FM5930摩的司机许利目睹了这场惨剧的发生。“我看见一个男子穿过马路往对面走,刚过双黄线,突然一辆小轿车疾驰而来,这名男子就飞了起来。小轿车在伤者身边停留几秒钟后,就加大油门往火车站方向窜去。”

  许利急忙边打电话报警边跑往马路中间,车祸现场让其胆战心惊:一位60来岁的男子全身是血,头部还在汩汩往外流血。许利用手去探了探气息,“已经没气了。”

  许利说,10分钟后,长沙市120急救中心赶到事发现场,证实这名男子已经死亡。当晚11时30分,记者看到现场尚残留着一滩浓稠血迹,一双布鞋散落在离血迹20余米的地方。

  记者从事后5分钟就赶到现场的李志银处获悉,死者金可艾是益阳南县人,62岁,与李一起在长沙某建筑工地打工。

  事发点距地下通道仅200米

  “当时我和金可艾6人要去对面的五一新干线,金可艾走在最前面,离我们有200米。我也不知道他要直接横过马路,要不我肯定会制止他。”事故发生后,李志银懊悔得抱头痛哭:“我应该追上去提醒他。”

  一个细节是:一行6人其中5人是从橘子洲大桥东端人行通道下过的,金可艾是唯一例外。“他完全可以和我们一起走地下通道过马路。”李志银分析,金可艾“可能是为了抄近路而选择横穿马路车行道”。

  这条“近路”有多长?当晚在许利协助下,记者拿着一条50米长的绳子测量从事发点到橘子洲大桥东端地下通道的距离刚好200米;离五一广场地下通道的距离为300米。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介入,目前正在追查肇事逃逸车辆。

  行人从血迹边继续横穿马路

  半个小时之前发生的这场悲剧没能阻止继续横穿马路者的脚步。

  5月21日晚11时30分至40分,就在离事发地点不过5米处,记者就留意到有8名路人横穿马路。刹车声四起,场面颇为“壮观”。

  22日上午8时3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记者再次来到该地,横穿马路的人更多:记者数了一下,在短短的5分钟时间里,就有14人横穿马路。家住附近的居民蔡伟民对此颇为担心:“不远处明明有更安全的路可走,为何硬要冒这种危险?”明知不能在城区鸣笛的的哥杜华平说,他在该路段经常鸣笛:“被交警罚款总比出交通事故要好。”

  乱穿马路何时休?

  横穿马路车行道,一直是长沙交通现状中的一大“顽疾”,在全国不少地方,被称为“中国人的一大陋习”。

  22日上午,记者在市内多处发现,乱横马路者大有人在,甚至有行人还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在马路正中央“散步”。事实上,因乱横马路而酿造的悲剧早就频频上演:2006年4月30日晚,一妇女在四方坪附近横过马路时被相继路过的3辆汽车撞上当场死亡;此前3天,长沙机电厂附近一中年妇女推着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从长沙交警部门找到一组数据。据统计,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长沙市因行人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有686起,其中因行人违法横穿车行道、跨越隔离设施导致交通事故死亡者38人,伤98人。

  “诸多的悲剧早已给乱横马路者提出警告:不应以生命的代价图一时之便。”芙蓉中路识字岭值班的交警许忠民对此现象很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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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穿马路一次可罚50元

  2005年9月6日上午,长沙市交警开始在五一广场等9个路口(段)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展开重点治理行动。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将处以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据悉,此项措施目前仍在实施。

  长沙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称,此举是为治乱穿马路顽疾“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是为了警示,提醒市民时时刻刻记住文明行路,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但事实上,交警在实施此措施时颇有难度,天心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林说,他们在执勤时经常发现有人横穿马路,“有时大声呼喊也喊不回来”,刘林认为,罚款只是警醒市民,经济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自身的素质和安全意识”。

  他山之石

  上海:乱穿马路者照片被示众

  据《东方早报》2006年5月10报道,上海市自5月8日开始,每天7:00-19:00,便衣交通协管员开始在黄浦、卢湾、静安三个区抓拍乱穿马路者,当天各区的每个路口就抓拍到了上百张照片,这些照片送交各区文明办,经删选后,由文明办组织在乱穿马路者的单位内部展览曝光。

  据悉,上海从4月14日开展交通法整治至今,已有11人因违反交通法,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而被处于行政拘留。其中,上月有一位女硕士生因乱穿马路、不服交警处罚而被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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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乱穿马路请你出主意

  红网5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平平) 如何治理乱穿马路?22日,部分市民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你对此有话要说,请拨打本报热线0731-5571188或1605055。

  开福区六堆子居民荀亚军: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乱穿马路者的处罚,使得乱穿马路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

  雍景园小区居民徐伟:事实上,我觉得乱穿马路本是一件很不文明的事,长沙若想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应在治理乱穿马路这些细节上下工夫,此外,这不仅是相关部门的事情,不乱穿马路也是所有市民的义务。

  平和堂职员张小姐:我以前经常乱穿马路,昨晚看到那一幕场景,我心里直打哆嗦,以后我再也不会那样了。

  雨花区人民法院李某:针对乱穿马路者,应该有专门的处罚条例出台,毕竟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我不希望悲剧再次重演。

  23人上高速被列入黑名单

  红网5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晓杜 通讯员 聂荣伟 谭 平) 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将被列入高速交警建立的“黑名单”。这是怎么回事?原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衡枣大队,首次运用录像和照相取证的方法,对行人上高速进行实名登记,建立行人上高速“黑名单”。昨日是开列行人上高速“黑名单”的首日,有23名行人因违禁进入衡枣高速公路,成为第一批进入“黑名单”的行人。

  衡枣大队规定:凡进入“黑名单”的行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5元至50元罚款,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将按50元上限处罚;处罚前,由行人自己观看摄录资料。由于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绝大多数是沿线的村民和学生,衡枣大队将定期把“黑名单”所列行人向其所在的村镇和学校通报。高速交警希望此举减少行人上高速现象,避免悲剧的发生。据悉,衡枣高速公路自2003年12月通车至今,共发生行人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年龄最小的才4岁。

稿源:红网 作者:张平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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