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牌划伤小孩家长、物业公司谁应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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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5:0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若凡)“三个月前,我的孩子在我们所住的燕归园小区内玩耍时,被小区内一块缺失玻璃的广告牌划伤右手,至今孩子的右手无法屈伸。”5月21日,郑州市市民张前军说。 据张前军说,事情是今年3月15日发生的。经解放军153医院诊断,张前军的儿子小小的右手除大拇指外,四指的血管、神经均受到损伤,食指、中指肌腱受损。 “郑州盛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包括广告牌在内的设施、设备等具有管理职责,广告牌上玻璃缺失而留下的安全隐患长期没有被消除,是物业管理上的不作为,盛煌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张前军说。今年4月5日,张前军将盛煌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万余元。 5月2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盛煌物业的代理人称,小区内的广告牌不是物业设立的,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经常收不上来,业主还有这么高的特殊要求不合情理。孩子受伤时仅一岁半,需要其监护人周密的看护。父母疏于看护才是这场事故发生的原因,其父母应承担重要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