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成“鬼门关”车主被乱罚2.7万自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6:51 信息时报 | ||||
建勋之死引起河南巩义数十车主以及在西安经商的上百河南商户强烈不满,在采集录音等证据材料后,自今年4月28日起,百名商户代表联合签名,将一封封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有关局委…… 高速查车罚款逼出人命 今年5月17日,张建勋的弟弟张建伟向记者哭诉哥哥的不幸遭遇: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是,支忠民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支忠民等人在收到罚款后,并没有出具任何票据,当张建勋索要时,支忠民只是要张建勋留下电话,称他们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整日愁眉不展。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每年交五千确保“无阻” 同样,在西安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贺姓商户告诉记者,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 贺姓商户提供给记者的录音证据显示,当时罚款时他被告知:“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不会再上高速去查你的车。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提起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上高速进行罚款一事,河南巩义市在西安经销电线电缆的商户个个苦不堪言。5月19日,在陕西西安几家五金电料批发市场内,十几位商户向记者提供他们被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罚款的原始票据。这些票据都是:“陕西省代收罚没款票据”,上面都加盖有“陕西省财政厅罚没款票据监制章”。 记者发现,8张罚没款票据上每张只有一枚“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业务清讫”的方章,而且根本没有收款人的姓名。据了解,8张罚款票据的持有人只是在陕西的商户中被罚的极小部分,更多的被罚款人到现也没有收到潼关县工商局出具罚款票据。 违规使用票据责成查处 5月20日上午,记者拿着商户们提供的8张罚没款票据来到陕西省财政厅,对票据的真伪进行核查。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的艾建伟处长在看到罚没款票据后,承认这些票据确实是他们省财政厅的票据。据介绍,这些票据是一式四联,不需要执行处罚单位加盖的印章,也不需要收款人签名,只需要有代收罚没款的银行印章即可。 记者问,这些罚没款应该由谁来收取?艾建伟说:当然是由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交到银行。记者向其说明,据商户们和司机反映,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直接对他们进行罚款,而且这些票据是后来索要才给开具的。而且,每张票只是用笔在首页进行填写,且大多是多收少开。 艾建伟告诉记者,如果商户反映的这些情况属实的话,潼关县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严重的,他们会立即责成陕西省工商局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河南商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