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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开药品招标身上“皇帝的新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6:52 信息时报

  药店里零售价仅7元钱的血塞通,经过“减少药品流通成本”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竟飙升到19.17元;一片胃铋治的中标价,竟然是市场价的14倍……本来是为了降低药价虚高而设置的药品集中招标,在山东烟台演化成了这样一种怪现象(新华社5月21日)。

  事实上这样一种怪现象在许多地方都普遍地存在着。本来,政府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对原有不合理的药品流通方式的改革,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医院药价虚高问
题。从理论上讲,所谓“招标”,一是公开、透明;二是集中、团体的采购,规模效应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价格提供了基础。有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个平台,自然可以采购到物美价廉的产品,最终中标的药品应该比市场上便宜许多,绝不可能比市场零售价还要高。

  这一制度在程序上的合理性毋庸置疑,而且在可操作性上也应当放之四海而皆准:避免了采购领域暗箱操作、防止漫天要价、防止权力寻租。但是,几年来的实践却表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经逐渐地变成了地地道道的“皇帝的新装”——有名无实,虽然无法遮住其中的“丑”,却还得继续“表演”下去。

  当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自身并不存在什么问题,真正导致怪现象出现的,是操作这一制度的人,和这些人背后的“以药养医”体制。正是由于整个

医疗体制改革的措施不配套,才使得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成了“皇帝的新装”——高报价才能实现高定价;有了高定价也才能带来高回扣;有了高回扣,于是也就有了
医院
的暴利、领导的好处费、医生的提成费等等。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则是替人遮丑,代人受过。

  “丑”是遮不住的,“过”也不能再继续代下去。在目前的情形下,解决药品营销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实施综合配套、全面推进的改革战略,先从“以药养医”体制上动“大手术”,再辅之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合理、有效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取得真正的、应有的效果,“皇帝的新装”自然也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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