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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出意外受重伤 无法协调赔偿两事主被家属软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7:0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恭城讯(记者邓振福)两男子在恭城一村庄买下一棵桂花树,在准备吊运时,树木突然掉下将农用车砸翻,司机莫某受重伤。家属怕两男子逃跑,便将其“软禁”起来。5月22日下午,经过司法所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男子垫付部分医药费后离开。

  5月22日,有读者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阳朔男子韦玉亮去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

乡蚂蝗田村买树时,因发生意外,被村民扣留下来当“人质”,非法拘禁达30多个小时,至今情况不明。

  当日中午12时,记者与平安乡司法所、派出所的负责人,找到该乡北溪村司机莫某家中,见到了“人质”韦玉亮、黄友明。

  据韦玉亮介绍,5月20日,他从蚂蝗田村陈某家以1000元买得一棵桂花树,还请来开农用车的莫某,准备将树运走。谁知,树木刚被大家吊起一半就突然掉下来,并将农用车砸翻,司机莫某被压在车底。

  事故发生后,众人齐心协力将农用车抬起,将莫某救出并送往医院。当时,韦玉亮和黄友明就交了1000元医药费,但伤者家属却要他们再交4000元,而两人认为现在责任不明确,想等有关部门裁定后再说,伤者家属及村民便将他们“软禁”了起来。

  对此,伤者莫某的母亲说:“我们没有关他们,更没有打人,还包了他们吃住……”据她说,医生说莫某骨盆多发性骨折,而且膀胱有淤血,估计要一万多元的治疗费,所以他们希望“树老板”先垫钱救人。

  在现场,乡司法所负责人指出,首先,伤者家属做法不对,他们没有权利限制韦玉亮等人的人身自由;韦玉亮与莫某之间存在雇用关系,且莫某受伤并非是自己操作不当所致,所以韦等人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具体责任,双方届时可通过法院来判定。此外,该棵桂花树是否允许买卖,还需林业部门鉴定,所以树木不准运走。

  在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韦、黄每人垫付2000元医疗费,伤者家属写下借条。当日下午4时,韦、黄两人顺利离开恭城。编辑:黄皓作者:邓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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