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投机男子被打成十级残疾 法院:被打者要担责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7:07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孙小娟 通讯员韦思阳)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村民乐某在赌博中与人发生争执,被打成十级残疾。他起诉要求3名赌友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但法院认为这事他自己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并驳回了他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今年1月的一天,大塘镇一村民乔迁新居,办了酒席。乐某与另外3名村民同去喝喜酒。当天下午3时左右,4人酒足饭饱后开始赌博。期间,另外3人怀疑乐某用假币参赌,便责 问他,双方随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乐某回应道:“是我给的假钱又怎么样?”此话一出,3人立即冲上前来,揪住乐某的胸膛将他打倒在地。两人按住他的双手,另一人阿强抓起一块砖头砸向乐某的头部,乐某顿时倒在了血泊中。经医院诊断,乐某的伤情为头皮挫裂伤,其面部瘢痕被鉴定为十级残疾。事件发生后,阿强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6个月,缓刑一年。乐某因为没有及时得到赔偿,向法院起诉,要求3名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1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虽由非法聚赌引起,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阿强等3人打人致伤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乐某的言语不当是双方打斗的导火索,他本人也有过错,因此法院判令乐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阿强等3人连带承担70%,共计5000多元。至于精神赔偿的问题,由于事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乐某本人也有不对,法院不予支持。 编辑:黄皓作者:孙小娟 韦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