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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设海洋特别保护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31 沈阳今报

  浙江省政府日前颁布了《浙江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七类区域将可以设立海洋特别保护区。一旦保护区设立,将严禁从事狩猎、电鱼等行为。据悉,象山港、岱山、嵊泗、普陀、大陈岛等区域有望不久跻身浙江首批海洋特别保护区。据《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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