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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国民精神保守与行为痼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36 浙江在线

  世界上最沉重的保守,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了永远做不到。

  常听买车的朋友们自嘲:没买车的时候,“自由自在”地穿过马路,常对呼啸而过的汽车横眉怒对;买了车之后,则对冷不丁窜出横过马路的人横眉怒对。其实他们还忽略了一点,当他们步行横过马路之时,也还照样乱穿不误。

  这就是国民行为的惯性,这就是国民精神的惰性。我们很想说这是一件小事,也很想一笑了之,但偏偏就笑不出来。

  5月21日晚,民工金可艾横穿长沙五一大道,被一台小轿车撞飞20余米,当场死亡。与此同时,与他一起的其他5名工友,自离出事地点200米的湘江一桥东端地下通道穿过马路,安全到达五一新干线楼下。“200米是他(金可艾)生与死的距离”。

  这还不是悲剧的全部,就在事发的半个小时后,离事发地点不过5米处,在死者未干的血迹面前,记者观察,就有8名路人横穿马路。悲剧的悲哀,就是我们不再以为主角是我们自己。

  一直以来,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行为失范,媒体给予了较为充分的关注。北京某媒体曾在繁华路段的天桥上装摄像镜头,拍到行人翻越栅栏而被车辆撞得血肉横飞的真实场面,令人唏嘘不已。我们也找到了这样一组数据: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长沙市因行人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有686起,其中因行人违法横穿车行道、跨越隔离设施导致交通事故死亡者38人,伤98人。

  在这样的真实场景和数据面前,教育与警示面对的是铁一样的沉默与铁一样的精神保守,几乎成了一种另类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因为有不死的侥幸而无视安全直至勇于蹈于死地,因为行为没有任何道德的负疚直至轻生命如鸿毛而不觉,当13亿人都不自觉地这么做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大问题,这就是民族精神的缺陷与行为的缺陷,这就是由精神失范所导致的行为失范。

  也就在本月,上海市公安局推出“便衣交通协管拍乱穿马路者将照片示众”的措施。这一措施引发了众多争议,论者多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一措施本身是否适当之上,诸如“保护隐私”、“示众不妥”,而忽略了如何遏制乱穿马路这一本体。事实上,在教育与警示天然失效之后,我们也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而乱穿马路未必不是比无视隐私与示众更深层次的文明失范。

  鲁迅先生曾说过,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是要流血的。如果在中国,“横穿马路”这样一个基本行为都要屡屡流血,那我们怎么能在这个基础上来谈“保护隐私”与“示众不妥”?乱穿马路的悲剧根源在于我们对于与利益无直接关系的规则的无视,我们根深蒂固的行为准则可能更多的是实利原则,而不是道德和法律。

  每有从国外归来者,总要言中外之差别。谈得最多的,可能就是中外之人对于规则遵守与对于程序尊重的不同了。西方人在车过人行道时,总要缓缓而行,出于对生命的绝对尊重;日本人在堵车与路遇红灯时,即使排成再长的队伍,也不会越过路的中线到另一侧,绝不会插队与抢道。这就是结果的差别,这就是行为的差别,你若问为什么,每个人都答得出来;你若问为什么中国人就是做不到,恐怕没有什么回答可以让人满意。

  可是,我们终究要找到回答,从医治精神失范,直到医治国民的行为痼疾——因为我们的精神保守就是明知错了,也不肯作出一点点改变。


作者: 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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