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制定十条守则践行“八荣八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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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发表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日前,该院制定了检察人员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十条守则”,并将“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与“十条守则”制成警示牌,摆放在每个干警的办公桌上,以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 “十条守则”的具体内容是: 以忠诚法律为荣,以背离法律为耻; 以清正廉洁为荣,以弄权谋私为耻; 以执法为民为荣,以恃权傲民为耻; 以爱检敬业为荣,以懈怠失职为耻; 以拼搏争先为荣,以不思进取为耻; 以崇尚学习为荣,以不学无术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追求享乐为耻; 以勤奋实干为荣,以投机取巧为耻; 以恪守法纪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王玉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