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称投资房产可获高息 4个月诈骗320万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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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唐晶晶)拿着假的委托书、公证书、房产证,谎称投资房地产可获高息,在短短的4个月内骗得6名受害人320余万元。近日,广州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昶有期徒刑15年。 今年37岁的彭昶是广东省罗定市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5月,彭昶谎称朋友有数套房产抵押在银行,赎出后出售获利丰厚,但缺乏资金回赎,向程某等许以高息借 款。彭骗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将虚假的委托书、房产证等提供给被害人,骗得程某186万元、许某40万元、徐某32万元、何某20万元、曾某4万元,总共282万元。所获骗款,彭均占为己有。2005年4月18日,彭昶还谎称要购买广州市跑马地花园房屋,骗得佘某的借款38.4万元。彭昶将骗得款项中的大部分借给他人使用,以致无法在期限内归还。为躲避佘某追债,彭昶通过他人伪造证明、伪造身份证、户口本逃匿。 在此前的庭审中,被告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其与佘某是正常的借款行为。经法院查证,被告虽是以购房为名向佘某借款,但两者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彭昶出示了虚假的认购合同书。借款期限到后彭昶关闭电话,还通过他人伪造了假身份证、户口薄逃匿,以躲避被害人的追讨。因此彭昶非法占有的故意明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被告彭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彭昶表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