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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污汕头海面 五国企业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9:40 南方新闻网

  油污汕头海面五国企业被诉

  汕头海事局索赔1835万余元,广州海事法院已受理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胡后波)两船相撞,沉船溢油。汕头海事局紧急清污后向涉及五国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巨额索赔。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本月8日,汕头海事局将相关责

任人告到广州海事法院,索赔人民币1835万余元。现该院已受理,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分别为:韩国大宝海运株式会社、汽船互保协会(百慕大)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德国瑞克默·瑞德瑞·吉姆伯公司、挪威GARD互保协会。

  原告诉称:2004年11月14日,德国瑞克默公司所属的“RITHIBHUM”轮与韩国大宝海运株式会社所属的“东方挑战者”轮在中国汕头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东方挑战者”轮严重受损并沉没,破损燃油舱溢出大量燃油,事故现场附近大面积海域受到污染。

  事发后,汕头海事局启动溢油应急预案,开展清污工作,为保证通航安全,该局还设立沉船标志。汕头海事局事后核算,此次清污和设标共花费人民币1835万余元。

  事发后,“东方挑战者”轮的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保险人百慕大汽船互保协会为该轮出具了60万美元的担保。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受百慕大汽船互保协会的委托,为该轮也出具了金额为60万美元的担保。汕头海事局认为,相关责任人就此事的赔偿总额远远少于自己清污和设标的花费,遂将其告到法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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