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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修理中损坏是否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0:0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保险车辆在修理厂修理期间遭受的损坏,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案例:李先生的爱车该保养了。周日,正好有时间,李先生开着爱车来到某修理厂。修理厂的小张师傅非常热情,帮助李先生办好相关的进厂修理手续。李先生说:“那我将车开进去。”小张忙说:“不用了,我帮您开进厂去,您到客户休息室喝杯水,看会儿电视,一会儿车保养好后,我再给您开回来。”李先生听了,非常满意,就将车钥匙交给小张,

踏踏实实地到休息室休息去了。

  没过多会儿,小张推门进了休息室,满脸不自在。李先生还以为车辆保养完了,心里还纳闷,这么快?!真不错。谁知小张怯生生地对李先生说:“实在对不起,我倒车时一不小心将您的车撞在铁柱子上了。真对不起。”

  李先生一听,嗡的一下,好心疼啊。还好,刚上了保险,赶紧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立即派理赔人员赶到修理厂。

  一切查勘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将李先生叫到一边,说:“李先生您先别着急,我们刚刚听了您讲述的事故经过,并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非常抱歉地告诉您,您爱车遭受的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将没办法赔偿。”

  李先生一听就急了,“为什么?我上了保险了,你们为什么不赔?!”

  疑问解答: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确实李先生爱车的这种损失是由于碰撞造成的,属于保险条款中“碰撞”这一保险责任。但是,不是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了,还要看一下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是否规定了不予赔付的情形。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李先生的车是在修理厂保养期间,由修理厂的员工驾驶过程中发生的碰撞事故,因此根据这一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将无法赔付李先生爱车的损失。

  那李先生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吗?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条对“承揽合同”的定义,修理合同应该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根据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李先生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向修理厂进行索赔。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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