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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遭罚2.7万元不堪重负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0:21 东方网-劳动报

  陕西潼关工商局在连霍高速设卡乱罚款

  陕西潼关素有“鸡鸣闻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连霍高速公路开通后,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

  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

  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

  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手续齐全却遭罚款5月17日,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伟向记者哭诉了哥哥张建勋的不幸遭遇———

  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

  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

  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将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但并没有出具任何票据,当张索要时,支忠民让他留下电话,称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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