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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商品的真伪取决于价格的高低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8:00 光明网
罗瑞明

  据新华网报道: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市场上销售的防盗安全门进行抽查发现,一些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很薄的钢板材料生产,产品质量堪忧。质监部门提醒说,目前达到国家标准的防盗门成本价格约为700元,低于此价格的产品需谨慎购买。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产品质量竞争、价格优势的竞争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不良行为。识别真伪,挑选自己合适

商品,除了消费者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外,更重要的是商品监督部门严格把关,善于引导,有序的整顿市场。如将商品的价格作为甄别质量的依据,显得很勉强,而且容易出现诸多的漏洞。

  现实生活中人们居家过日,免不了要精打细算,总是喜欢采购一些物美价廉的商品,同样的商品,同样的质量,人们可能优先选择价格低的物品。质量监督部门就应该为消费者所想,净化市场商品的纯度,如果一味的提醒:电热毯多少钱以下谨慎购买;名酒多少钱以下不买为好;纯正花生油多少钱以下不可能是纯的;塑料窗多少钱以下别买。这样的提醒似乎有些多余,有多少人能听到这种提醒,就是知道如此提醒,就能使人一定不去购买吗?光靠顾客被动的抵制就能使这些伪劣商品退出市场吗?回答是否定的。

  再则低价的东西不能买,高价的东西就一定质量过得了关吗,就一定是物有所值吗?也不一定。洋酒CHIVAS(芝华士)的真实成本也就是25元人民币。瓶子里装的实际只有一小部分的12年酒,其余的都是2年、4年、6年等不同年份的酒勾兑出来的,售出的价格是300元;每平方米2008元的欧典木地板,它的成本最多不会超过600元。佳洁士180克装,成本价才几毛钱,市场零售价为13元左右。现实生活中一些高价商品损人利已的行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便宜也没好货”。你能说高价就一定能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吗?

  商品的质量是不能以价格的高低一概而论,它同其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的先进与落后,生产的工艺流程优劣,管理者谋取利润的心态都有密切的关联。质优的产品中有价格低廉,劣质的产品中也有价格高昂。用价格来定夺商品质量的优劣不仅不能增强人们的鉴别力,而且会使一些造假者肆意提高单价,超出你所测定伪劣商品的底价,来个鱼目混珠,叫你难以从价格上去防范。而高价者却坐收渔利,放心的去愚弄消费者。用价格衡量品质似乎有些无奈,显得有些幼稚,用这种片面、简单的辩别方式告诫市民,只能带来一些混乱,其定论是很难立足的。

  要想保证市场的的有序畅通,市场监督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加大打击伪劣假冒商品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具体可以为:一是建立打击不正当商品的长效机制,确立问责制,查处不力者先问责,下去检查时以便衣私访为主,定员定片,交叉进行;二是通过媒体公布免费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对群众的举报及时回应,对一些举报功绩显著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适当的奖金;三是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一视同仁,坚不手软;四是建立曝光制,有问题的经营者记录在案,及时通报,对伪劣商品加大处罚力度,罚得他们直至破产。这样的做法就能变被动为主动,使生产和经营伪劣商品者难以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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