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一五”期间扶贫减贫将坚持六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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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21:1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徐京跃 杨维汉) “十一五”期间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扶贫减贫工作将坚持六大措施。 据统计,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5年的2365万人。贫困发 生率从30.7%下降到2.5%。刘坚是在23日举行的新千年减贫战略研讨会上做上述表示的。“十一五”期间扶贫减贫工作坚持的六项措施是:--继续瞄准贫困群体,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必要的救济、救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坚持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扶贫规划的贫困村,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抓巩固提高,并研究后续管理机制。还没有启动建设的贫困村,要进一步完善整村推进规划内容。 --坚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提供就业和维权服务。力争“十一五”期间每个贫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 --坚持抓好产业化扶贫,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增收产业。力争“十一五”期间每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培育1--2个有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继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改革和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健全、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审计和监督。 --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加扶贫开发。加大东部地区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对口帮扶力度,鼓励支持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 对于扶贫取得的成绩,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主任张磊分析说,这得益于我国推动经济体制转型,确立并完善市场调节主导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体系,奠定农村减贫的制度基础;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势头,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构筑农村减贫的经济基础;出台一系列综合性惠农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社会服务发展水平,形成农村减贫的政策基础;实施专项扶贫开发计划,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低、生产生活条件差和增收门路少的问题,增强其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完)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