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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水价调整问题有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0:00 东南早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调整方案并提出意见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市民普遍关心的水价调整问题,在去年召开完听证会后,昨日又有了新进展。

  昨日,泉州市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73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泉州市区自来水价

格、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的汇报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的意见。

  据市物价局一份报告介绍,泉州市区现行自来水价格是1999年确定的,即:居民生活用水1.30元/吨,工商企业用水1.80元/吨,营业性用水2.10元/吨,至今已有7年。

  近年来,由于市区供水区域日益扩大,原水质量、供水条件的变化,“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的推广以及中心城区供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加大,已经制约了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据悉,去年12月20日市物价局召开市区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会上,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曾提出以下四点方案:

  一、针对市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有关部门建议对民用水价格调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调整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二、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三、对目前暂无法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居民暂时实行季节性加价,用水高峰期按基础水价进行加价,对除市政、消防用水外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四、污水处理费标准拟进行调整。

  昨日,会议对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主要是:

  一是对市区居民户均人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用水定额基数的界定要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对“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在居民用水上的加价,要根据部分居民已经缴纳改造费用的实际,区别对待,体现公平;收费要分别情况、区别执行;三是污水处理费要专款专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市区污水处理率。四是供水企业应注意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产销差率和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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