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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30家劳动争议仲裁院试点单位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2:0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近年来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大幅攀升且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这与劳动仲裁员偏少,且又兼职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记者日前从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加速筹建劳动争议仲裁院,石家庄市、清河县等30个市、县被确定为我省首批试点建设单位。

  据悉,“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4万件,

每年平均以18.4%的速度增长。截至2005年底,全省仅有专职劳动仲裁员598人,且同时担负行政职责,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现状已严重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据了解,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承办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其职责应包括负责本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与处理工作、按照上级仲裁委员会的指令承办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等。目前30家试点单位的建院工作大多数正处于筹备阶段,其中承德县已制定了试点方案,劳动争议仲裁院预计10月底挂牌。

  根据省相关规划,设区市劳动仲裁庭应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达标。同时,今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并实行“首问负责制”,调解成功率要达到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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