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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钓鱼台”输了商标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2:4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彭信琼通讯员郭京霞报道因小区取名为“西钓鱼台嘉园”被工商局认定侵犯“钓鱼台”商标专用权后,开发商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昨天,一中院终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北京市御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海淀区西钓鱼台村开发了一处高档的商品住宅小区,取名为“西钓鱼台嘉园”,并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去年7月,钓鱼台宾馆管理局向海淀工商分局举报御水苑公司在其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上,突出使用了“西钓鱼台”作为

商标,侵犯其注册的“钓鱼台”商标专用权。

  海淀工商分局经调查,认定御水苑公司在广告语中称“昆玉河畔独一湾,钓鱼台西国宾宅”等行为侵犯了钓鱼台宾馆管理局对“钓鱼台”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9万元。御水苑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御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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