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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人原则上要出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3:00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具有关键证明作用的证人、鉴定人或者控辩一方对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证人、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其书面证言、鉴定结论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时指出,在强调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同时,要加强对证人

、鉴定人的人身保护,落实证人出庭作证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补偿措施。

  开庭审理时全程录像

  肖扬表示,今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切实保障庭审程序公正。他解释说,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既要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也要着眼于发现和纠正第一审案件的不当判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公正适用刑罚。

  院长要亲任特案审判长

  肖扬还强调说,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或者在社会上影响重大的死刑案件,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当庭聆听庭审,确保审判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案件的质量。

  他同时指出,各高级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除法律适用问题外,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一律不得请示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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