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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农民工的“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3:02 大江网-江西日报

  农民工远离家乡,用辛劳和汗水构造城市繁华的同时,许多人却不得不面对工伤无补偿、有病看不起、养老无着落的困境。农民工,由于身份的限制,大部分被隔阻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将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位农民工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已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边缘群体

  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所能沐浴的社保阳光可谓微乎其微,据省劳动保障部门统计:今年3月底,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11人,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3万人,仅占146.89万进城务工农民的1%左右,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也不超过农民工总人数的10%。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从事的是建筑施工、煤矿采掘等高危行业,工伤发生的几率大大高于其他行业。农民工置身于社会保险的大门之外,导致用人单位往往采取拖、逃、推、避的手法,阻挠农民工工伤认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去年9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潘明胜的工伤认定。潘明胜之妻周冬花激动地说:“我心里虽然得到一些宽慰,但我们农民工要获得工伤补偿真难呀!”

  2003年,余江县农民工潘明胜在梨温高速公路修复作业时,被一辆大货车挂撞导致当场死亡,生活陷入困境的周冬花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希望获得补偿。按照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潘明胜投工伤保险,工伤补偿费用需由用人单位承担。于是梨温高速公路公司对劳动部门作工伤认定百般阻挠,并诉诸法庭。

  据了解,去年,因单位没有为职工投工伤保险,仅省劳动保障部门就先后6次与有关单位对簿公堂。

  专家指出,没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农民工看病全靠自己掏腰包,加剧了农民工“小病不愿治、大病不敢治”的状况,对他们的健康状况造成损害。

  农民工参保难过三道“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处于如此“尴尬”境地,除企业主消极对待、逃避责任外,参保意识薄弱、保费标准过高、转移接续难,成为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三道“坎”。

  “农民工中很多人不愿意享受现行的社会保障,只想拿到工资,而对参加社会保险,以及退休以后的工资待遇,却不是很关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言。

  按照目前的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个人按这一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则按16%缴纳;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同样须缴纳社会平均工资的8%存入个人账户。

  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南昌市为例,2005年该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280元,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月农民工须缴纳养老保险金61.44元,加上同样标准的医疗保险费,每月须缴纳的社保费就高达122.88元。这对于月收入大部分不足千元的农民工来说实在是为难。而且,按照规定,个人如果要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和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必须连续缴费满15年,依照最低标准计算,15年须缴纳社保费2.21万元,大部分农民工着实难以承受这笔费用。

  流动性强是农民工的一大显著特征。专家指出,在目前养老、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成为阻碍农民工参保的又一难题。

  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转移就业,要接续社保关系,其中断缴费年限的社保费用必须由农民工个人补上,这不仅包括个人账户费用,而且还有单位应缴的费用。同时,在不同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转移的只能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无法转移,一旦发生医疗费用或养老金支出,需要从转入地的统筹账户中支取费用。转入地不乐意接收,使得不少农民工继续参保面临较大难度。

  突出特色,城乡社保亟待对接

  专家指出,要尽快让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必须针对农民工的职业需求和流动性强的特点进行制度设计,做到城乡社保体系的对接。

  对现行五大社会保障险种,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指出,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先行。因为我省近年来农民工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病率上升,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确立,同时,这种保障项目不存在账户积累与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成本亦不高。

  建立大病统筹是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当务之急,因为大病对农民工来说风险最大,往往会使其丧失基本的劳动能力,甚至影响到一个家庭的生活。另外,就是当农民工流动就业或年老返乡时,他们的医疗保险应该与当地的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接,让农民工没有后顾之忧。

  针对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两种方案: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特点是门槛低、便于转移接续,但会对现行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造成冲击;按就业特点,纳入现行城镇养老保险,这样便于规范管理,也有利于向全国统筹过渡。

  令人欣慰的是,经历初创的艰难与阵痛后的完善,我省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也更加务实、理性、贴心。去年10月,我省先后出台了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江西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待遇正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一定会更美好。

  本报记者胡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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