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大案引导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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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4:39 深圳商报 |
南山检察院与公安分局共建司法快速通道 突发性大案引导侦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南山检察院了解到,为了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共同致力南山治安稳定,南山检察院与南山公安分局召开协调会,围绕“加强沟通合作,努力提高办案 质量”这一主题,共同商定拟建立四项制度,用以构建打击刑事犯罪的司法快速通道。一是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针对区内刑事案件特点定期召开交流研讨,遇有重特大疑难案件及时进行专项交流研讨。 二是建立重特大案件第一时间通报制度。对于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案件,由派出所在上报公安分局、着手展开侦查的同时立即向区检察院通报,以便区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 三是建立突发性大案引导侦查制度。区公安分局遇突发性重特大刑事案件,向区检察院通报后,由区检察院派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配合、引导案件的侦破。 四是建立一般刑事案件归口审查移送制度。明确派出所法督组的责权,规范法督员对一般刑事案件的指导及统筹工作,区公安分局呈请审查逮捕和起诉的一般刑事案件时,先由派出所的法督组统一归口审查,再移送区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和起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