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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妇科病查成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4:45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郭冰晶报道 手捧着被医生确诊为“生殖器疱疹”的化验单,张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先后又来到另外两家医院重新做了化验,诊断结果均表明,自己患的不过是普通的妇科疾病。而此时,她已经接受了性病的药物治疗。

  昨日,经铁西区消协调解,医院承诺付给张女士各项赔偿金总计3500元。

  医生初诊:染上“性病”

  今年4月9日,30岁的张女士感觉下体有些不适,便来到家附近医院就诊。医生检查之后,怀疑她是染上了梅毒或是生殖器疱疹。张女士当即表示绝对不可能。但抽血化验结果表明,她染上了“生殖器疱疹”。医生解释,排除性生活传播这个途径,在公共浴池中不慎接触到性病患者的洗浴用品也是有可能被传染的。

  随后,张女士接受了第一次药物治疗,总共花费了近400元钱。张女士说,治疗时要向下体注射药物,整个过程痛苦至极。

  三次化验:“性病”没了

  治疗当天回到家中,张女士没敢将患病一事告诉亲朋好友。次日一大早,张女士直奔另外一家医院进行了检查。由于化验结果第二天出来,不敢放松治疗的张女士继续到第一家医院进行治疗,又花了近400元。

  4月11日,第二家医院的化验结果令张女士欣喜万分,“阴性”,她没有染上性病。但因化验单上有涂改痕迹,放心不下的她要求医生再次为自己化验一次,结果还是“阴性”。

  张女士拿着两张“阴性”化验单找到第一家医院讨说法,但该医院不承认诊断错误。无奈,张女士又选择了第三家医院,再一次抽血化验,结果仍然还是“阴性”。张女士向第一家医院提出两万元的精神赔偿金,但医院表示只能退还张女士的治疗费用,约计1000元。张女士遂投诉至铁西消协。

  消协调解:医院赔付3500元

  铁西区消协调查认定,张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受侵害一方精神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因素,建议双方和解。经协商,医院承诺给予张女士各项赔偿金总计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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