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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遏制豪华建校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5:1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原春琳)今天来自教育部的消息说,为了防止高中豪华建校之风蔓延,各地要重新修改并制定与当地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的高中校舍建设标准。今后,普通高中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

  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新建、改建和扩建了一大批普通高中学校,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办学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普通高中建设过程中,出现了盲目攀比,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校园等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日前,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普通高中的建设行为,兴办节约型学校,防止豪华建校之风蔓延,保障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科学规划普通高中的布局和建设,使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相协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与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修订或重新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校舍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和经费标准。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要坚持经济、实用、坚固、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普通高中基本建设立项和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将学校建设纳入当地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体制。

  通知明确提出,普通高中教育要坚持政府办学为主,按管理体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学校建设和负责筹措办学经费,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坚决纠正通过高额收费增加人民群众负担的做法,严格执行关于普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各地情况逐步减少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

  县城及农村地区高中建设应注意相对均衡,要着力建设好一批合格普通高中,避免将教育经费集中投向一两所学校。

  通知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金融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办高中建设中出现的贷款、欠债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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