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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停收出租车客运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5:1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5月23日电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广州正式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其中,已缴纳的可冲抵养路费,直至冲抵完毕,若车辆报废的要清退。

  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停止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对象范围包含市、县(区)城市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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