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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征缴不力 24县(市)被通报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5:1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映)因征缴污水处理费不力,西峡县、方城县、修武县等20多个县(市)被通报批评。

  5月23日,省建设厅通报了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情况。截至4月底,虽然全省所有县(市)均出台了按省定新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文件,但还有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费征缴不力。其中,污水处理费缴费率低于10%的县(市)有:西峡、方城、修武、

濮阳、登封、延津、封丘、卫辉、禹州、太康等10个;未上报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有新郑、登封、泌阳、孟津、新安、嵩县、南乐、清丰、新县、扶沟、汝州等11个县(市);未上报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的有叶县、临颍2个县;未上报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有禹州市。

  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征缴事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省建设厅除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外,还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缴率。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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