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传真 浙江:五类信访事项可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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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5:1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浙江省政府近日公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举行听证: 在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前,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要求举行听证的;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或者争议较大的信访事项,原承办机关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既未请求复查或者复核,又未提出听证申请,仍坚持信访,原承办机关的上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其他信访事项。輥輮訛7 |